Accounting6c (389)
Howmet 線上隱私權聲明
如果航空公司收取的取消費用甚至高於機票價格,則很可能商家聲稱可以取消。 例如,當消費者在線上旅行社平台上搜尋機票時,從他們開始搜尋機票到做出購買決定之間,價格可能會改變。 如果這種價格變化確實是由於市場的動態性而導致的,因此超出了線上旅行社的控制範圍,則會影響線上旅行社確保廣告價格始終完全準確的能力。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 公司登記 條中包含的注意義務表明,意識到價格突然變化可能性的貿易商必須在廣告價格時向消費者明確這一點。 遊戲可能包含遊戲內促銷和廣告,這會增加隱性行銷的風險,並可能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 設立公司 條和第7 條規定的欺騙行為,除非商業元素足夠清晰且可與遊戲區分開來。 揭露必須考慮行銷發生的媒介,包括背景、展示、時間、持續時間、語言和目標受眾。 「滴水定價」涉及商家在購買過程中增加成本,例如首先列出從一開始就應該作為價格一部分的不可避免的價格,或者以其他方式隨意提高最終價格。 結果,消費者做出瞭如果全價包含在第一個「購買電話」中他們就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因此,此類做法可能構成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欺騙行為或不作為。 然而,如果專門為實現更高排名而進行的支付是排名參數的一部分並且影響所有顯示結果的排名,則可以在搜尋結果頁面上的單一清晰且突出的資訊中提供關於此類支付的資訊。 此類資訊應單獨顯示,並顯示在上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a) 條要求的交易者排名參數的一般資訊之外。 有關產品有限供應的誤導性陳述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公司設立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透過其關於欺騙行為(特別是第 6(1)(b) 條)和侵略性商業行為(第 eight 會計事務所 條和第 9 條)的規定來解決這些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與向消費者促銷、銷售或服務直接相關的 B2C 行為。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關於評論的新規定中提及「產品」的目的是強調它們不適用於與產品的促銷、銷售或服務無關的其他評論。 此外,《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包含了所有情況下禁止的不公平行為清單。 附件一中的幾點涉及具體聲明或相關證書、標籤和操作守則的行銷。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12 條,貿易商必須以證據支持其主張,如果主張有爭議,則以易於理解的方式向主管執法機構提供該證據。 未經請求的銷售(為消費者未要求的產品付款或為退回或保留產品付款)也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的商業行為。 隱瞞或不提供有關訂閱經常性費用的明確資訊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1)(d) 條和/或第7(1) 和(2) 條和/或第7(1 ) 條與第 (4) 款的 c) 點一致。
例如,消費者可能出於健康原因以外的原因(例如過敏原)而希望避免使用某些類型的成分。 會計 消費者越來越重視某些商品或其成分的環境影響、地理來源、製造方法、化學成分等。 類似的包裝向消費者表明,仿冒產品在品質和特徵上與相關品牌相似,或至少比他們想像的更相似。 因此,類似的包裝給消費者的印像是產品之間只能比較價格(而不是價格和品質的組合)。 國家法院認為,門票已被轉售的事實是門票的基本特徵,因為原始賣家可以拒絕轉售門票的買家入場 (158)。 2016 年一項關於消費者脆弱性的委員會研究發現,未通過輕信測試的人比其他人更有可能在選擇優惠時遇到問題。 公司設立 此外,那些認為自己容易上當受騙的人在遇到問題時不太可能抱怨,並且更容易感到作為消費者的脆弱。 關於年齡,從不同年齡的消費者的角度來審視商業實踐也許是合適的。 「相當謹慎的消費者」不會相信包裝上廣告的尺寸意味著相關促銷產品的尺寸增加了相同的數量(136)。 公司設立 一般消費者通常不會將任何治療效果歸因於標有「皮膚病學測試」的產品,因為它們不具有任何此類效果(137)。 由此可見,第五條第二款的措詞與後續條款的措詞不同,但對消費者行為的重大扭曲的要求是相同的。 除了支持或反對購買的決定之外,消費者還可以就產品或服務做出廣泛的交易決定。
國家法院認為,這些資訊和對第一本免費書籍的強調可能導致消費者相信他們已經同意一次性付款,而實際上他們已經簽署了訂閱。 該貿易商被發現未能提供有關產品性質的明確信息,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a) 條 (223)。 會計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的許多條款防止貿易商不公平地利用消費者對自律規範的信任。 該指令並未包含有關行為準則有效性的具體規則,但它基於這樣的假設:有關貿易商會員資格或自律機構推薦的誤導性聲明可能會扭曲消費者的經濟行為並削弱消費者對商品的信心。 台北會計師 首先,第 6(2)(b) 條要求貿易商遵守其認為對自己具有約束力的商業通訊行為準則。 國家法院認定,某貿易商在展示家具參考價格時劃掉了參考價格,但從未以該價格出售,從而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d) 條。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黑名單」)第22 點,特別禁止虛假陳述或製造虛假印象,顯示交易者的行為並非出於與其自身貿易、業務、手工藝或其他目的有關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國家也採用了有關企業對企業交易的具體規則。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2)(a) 條將透過比較性廣告等方式導致產品與競爭對手的任何其他產品、商標、商號或任何其他顯著標誌相混淆的行為歸類為欺騙性行為。 然而,《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第 4(a) 條禁止比較廣告,如果該廣告具有《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會計師 條和第 記帳士 7 條含義內的誤導性。 法院認為,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合約條款中提供的有關貸款總價的此類不正確資訊如果實際上或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交易決定,則該資訊是「誤導」的。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如果合約條款中的不正確資訊實際上或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們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則該資訊被視為「誤導」。
一般消費者可能對行李政策所包含的內容有合理的預期,例如,機票價格包括重量和尺寸符合合理要求的標準隨身行李(407)。 關於對消費者的排名透明度的新規則(在《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以與 P2B 法規類似的方式定義了「排名」的概念。 P2B法規要求平台將平台的企業對企業合約條款告知其企業用戶,或在簽訂合約之前的階段提供該資訊。 台北會計師 然而,如果貿易商(包括製造商)在針對消費者的商業行為中未能根據具體情況評估告知消費者該產品的使用壽命有限,則屬於遺漏重要資訊的情況。 此外,如果此類做法可能嚴重扭曲一般消費者的經濟行為,則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 條含義內的專業謹慎要求。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並沒有關於環境索賠的具體規則。 同時,它也提供了法律依據,確保貿易商不會向消費者提出不公平的環保主張。 相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以幫助貿易商對其產品的環保績效進行投資,因為它使他們能夠透明地告知消費者此類努力,並防止競爭對手提出誤導性的環保聲明。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消費者保護機構已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將追債行為列為售後商業行為,並對追債機構處以罰款,因為該機構誤導債務人消費者,了解未能及時清償債務的不利後果的程度和嚴重性。 收債機構也未能正確告知客戶債務的確切合約依據,並給他們帶來了不允許的心理壓力(131)。
這種在相容性方面存在問題的做法被稱為“山寨包裝”,在線下和線上購物管道中都可以找到。 這無非是設計產品包裝(或商業外觀)以賦予其知名競爭品牌的一般“外觀和感覺”的做法。 人們也對產品成分的資訊提出了疑問,例如與含有非動物成分的「皮革」一詞貼上或標記的商品有關。 會計師 國家法院裁定,一家行動電話業者的廣告具有誤導性,因為該交易商雖然聲稱其資費比競爭對手便宜 30%,但未能明確說明通話的第一分鐘並非以秒為單位。 法院認為,由於報價含糊不清,消費者無法做出明智的決定 (160)。 執法機構以缺乏專業照顧為由,對一家提供衛星電視服務的交易商提起訴訟。 儘管合約是有固定期限的,但如果消費者在合約到期日沒有採取行動反對續約合同,則貿易商認為合約自動續約(152)。 這些交易決定可能會導致根據國家合約法不產生法律後果的行動,消費者可以從第一次看到廣告到產品生命週期結束或最後一次使用服務的任何時間採取這些行動。 [……]交易決策是消費者做出的關於是否購買、如果購買、如何購買以及在什麼條件下購買的任何決定。 因此,這個概念不僅包括關於消費者是否購買產品的決策,還包括與這種決策直接相關的決策,例如關於消費者是否進入商店的決策。 公司登記 第 2(k) 條的措詞表明,該定義應作廣義解釋,交易決策的概念包括消費者就產品做出的廣泛決策。 歐盟立法者賦予了“交易者”這一概念極其廣泛的含義,其中包括所有“自然人或法人”,只要他們進行涉及報酬的活動,並且不排除受託承擔公共利益任務的法人實體。
然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c) 條也適用於其他類型的商品。 兒童理解線上和線下廣告的能力因兒童而異,並且取決於兒童的年齡和成熟度(149)。 在某種程度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以考慮這一點,因為第 5(3) 條允許根據特定年齡組的平均成員來評估商業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普通消費者絕不是需要低水平保護的人,因為他始終可以獲得可用資訊並據此明智地採取行動。 相反,正如陳述(18)中所強調的,審查是基於比例原則的。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採用這個概念是為了在保護消費者的需求和促進開放競爭市場中的自由貿易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13 工商登記 條規定了違反該指令所適用的國家規則的處罰。
從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角度來看,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商業行為的透明度。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條和第7條,經營者不得在可能影響消費者交易決策的方面誤導消費者。 更具體地說,第 7 條第(2)款和附件一第 22 節防止貿易商隱瞞商業行為背後的商業意圖。 另請參閱第 3 工商登記.4 節,關於在數位產品的描述中使用「免費」聲明,該聲明可能違反附表 I 第 20 條。 工商登記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a) 條涉及專業謹慎的要求,似乎與房地產和金融服務領域與消費者打交道的貿易商特別相關 (429)。 如果貿易商不按照這些商業活動領域的專業人員合理期望的專業知識和謹慎標準行事,可能會給消費者帶來嚴重的經濟後果。
第 登記公司 7(4)(c) 條要求貿易商在其購買邀請中註明完整(或最終)價格。 最終價格必須包括在要約發佈時不可避免且可預見的適用成本和稅金。 除第 7(2) 條外,《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也禁止某些涉及在所有情況下隱瞞商業意圖的具體做法。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的普通消費者概念必須始終根據條約第 114 條進行解釋,該條規定了高水準的消費者保護。 法院一貫認為,即使在消費者不質疑合約條款公平性的情況下,國家法院也必須依職權評估不公平合約條款 (62)。
根據上述規定,任何顯著扭曲或可能扭曲普通或弱勢消費者經濟行為的操縱行為,根據給定的暗模式,可能違反交易者專業謹慎的要求(第 5 條)或被視為欺騙性行為。 做法(第6-7 條),否則可能被視為侵略性做法(第8-9 條)。 預算控制 設立公司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中包含的電子介面設計的專業盡職調查要求可能包括源自國際標準和道德設計行為準則的原則。 作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所載專業謹慎要求的一般原則,貿易商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其電子介面的設計不會扭曲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新規定僅要求有關主要排名參數及其相對重要性的「一般」資訊。 這種對P2B法規的偏離反映了消費者的資訊需求,因為他們需要易於理解、簡潔的資訊。 設立公司 基於同樣的原因,《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的規則並不要求按照 P2B 法規的要求披露主要排名參數的相對重要性的「原因」。 此外,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條第(2)款,任何被視為交易者的平台均不得在其對消費者的商業行為中違反專業謹慎的要求。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2(h) 條,「專業關懷」是指根據公平市場慣例和/或一般原則,可以合理預期貿易商對消費者採取的專業知識和關懷水平誠信,交易者的活動範圍。
成員國必須確保各主管公共執法機構之間真誠地進行協調。 在由不同機構負責執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部門立法的成員國中,各機構應密切合作,以確保各自對同一貿易商和/或商業行為的調查結果保持一致。 因此,除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 條中有關購買邀請的資訊要求外,還適用《服務指令》第 成本會計 台北的會計師 22 條中包含的資訊要求。 至於根據國家規定,只有在獲得主管地區行政當局許可的情況下才能宣布銷售的規定,法院指出,移交法院默示地承認,本案中所涉條款是為了保護消費者,而不僅僅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 關於禁止獎金銷售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排除了旨在實現消費者保護和其他目標(例如新聞多元化)的全國範圍內對獎金銷售的一般性禁令(11)。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2(c) 和(d) 條、第3(1) 條和第6(1) 條中包含的定義以及整個指令均不包含任何表明交易者的活動或不作為應具有重複性,或應該涉及多個消費者。 不能援引《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其附件一的第 11 記帳士 點來對付報紙出版商。
《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第 4 條規定的合法性測試適用於企業對企業和企業對消費者的交易,範圍相當廣泛,涵蓋了不公平競爭的某些方面(例如貶低商標)。 因此,《誤導性和比較廣告指令》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了企業對消費者交易中的此類審查條件,或對企業對企業交易中的貿易商(主要是競爭對手)施加了額外要求。 本案涉及的問題是,經銷商並未將最終價格標明為銷售價格,即在汽車廣告中單獨標明的包含強製附加費用的價格。 因此,《定價指令》第2 條將銷售價格定義為商品的最終價格,包括增值稅和所有其他稅費,但並不妨礙《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7(4)(c) 條的規定。 特別是,貿易商必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要求,即購買邀請應包含有關可能無法合理提前計算的額外費用的資訊。 鑑於消費者權利指令的資訊要求更加全面,在簽訂合約之前遵守消費者權利指令中規定的要求通常也應確保遵守《不公平法》第 7(4) 條有關資訊內容的商業慣例指令。 然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仍然適用於對貿易商的欺騙性或侵略性商業行為的評估,包括向消費者提供的資訊的形式和呈現方式。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如果產品的性質無法事先合理計算,貿易商可以自由設定其產品的價格,只要他們充分告知消費者總成本及其計算方法(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台北會計師 慣例指令第6(1)(d) 條和第7(4)(c) 條。 台北會計師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動態定價做法可能符合《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中定義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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