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unting6c (368)
一般商業條款 Tititi
具體地,如果評論是基於諸如產品品質、可靠性或交付速度之類的參數來評估商家,則這樣的評論可以針對商家的產品的促銷或與商家的產品的促銷交織在一起。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新規定可能適用於這些評估。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需要強調的是,這項規定是對消費者網上購物的資訊要求,以促進清晰度。 記帳士 自我聲明可以很好地表明賣家的法律地位,但它不能取代「商家」的定義,仍必須按照規定的要求適用。 會計事務所 在這方面,應參考《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2條,該條禁止貿易商冒充貿易商。
根據第 8 條第 2 款,對於以電子方式簽訂的遠程合同,貿易商有義務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的基本特徵、價格加稅、合同期限以及消費者義務的信息。 ,以及在消費者下單前直接在訂單上提供;在訂購過程的早期階段提供這些資訊是不夠的。 消費者還必須有機會明確承認訂單需要付款義務,包括常規金額,例如透過點擊明確標記的按鈕。 一次性付款的金額和任何後續定期付款的金額都必須清楚地傳達給消費者。 就《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言,以折扣價出售其組織的藝術展覽門票的市政府可被視為交易者。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認識到自律機制的重要性,並明確了行為準則官員和監管機構在執行中的作用。 除了實施 UCP 指令之外,成員國還可以鼓勵規範負責人積極尋求公平的商業慣例。 與其他形式的隱藏行銷一樣,未能明確說明意見領袖的內容或做法中的商業元素可能構成第六條和第七條含義內的欺騙行為。 意見領袖推薦涵蓋多種做法,包括付費貼文、附屬內容(例如,意見領袖分享折扣代碼或佣金連結)、轉發或商家/品牌提及。 根據第 7 條第(2)款,所有商業通訊都必須明確標識,除非上下文明確表明是這樣。 此外,除了適用於所有輿論行銷案例的第 6 條和第 7 條之外,附件一第 11 公司登記 點還禁止在社論中未明確表明貿易商已為產品促銷付費的做法。 台北會計事務所 「編輯內容」一詞應廣義解釋,在某些情況下包括意見領袖在社群媒體平台上創建或發布的內容。
如果這些銷售協議導致基於產品原產地的法律或事實上的歧視,則屬於 TFEU 第 34 條的範圍。 會計師事務所 從法律上講,當措施具有明顯的歧視性時,歧視就發生了,但實際的歧視要比這複雜得多。 法院進一步澄清,《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27 條(必須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記帳士 5(1) 和 (5) 條一併解釋)與規定公寓業主的國家立法並不衝突。 他澄清說,由於《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均未規範合約的訂立,因此國家法院的任務是根據國家法規評估合約(例如自來水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合約)是否符合合約的規定。 記帳士 《消費者權利指令》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規範合約的訂立,即,移交法院的任務是根據國家法規評估供水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合約是否可以被考慮即使沒有後者的明確同意也得出結論 當貿易商對不同的消費者或不同的消費者群體對相同的產品或服務採取不同的價格時,我們就稱之為價格歧視。 如果貿易商充分告知消費者全價或價格計算方式,《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本身並不禁止貿易商實施價格歧視。 因此,這些規定也適用於嚴格意義上不涉及產品或特性,但其主要目的是評估貿易商在提供或銷售產品時的品質和表現的評估。 如果在這個框架中,對「貿易商」績效的評估被用作推銷其產品的手段,那麼這些評估也可以被認為對於消費者在就給定貿易商的產品做出交易決策時至關重要。
除此之外,同一交易者免費提供顯示該交易者銷售的營業場所和產品的受版權保護的照片的情況就是這種情況。 在快遞員在場的情況下簽署合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視為第 8-9 條中定義的侵略行為。 會計服務 必須考慮到經營者在特定情況下的行為,他對消費者施加的壓力嚴重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自由,使消費者處於不舒服的境地或乾擾了他對交易決策的思考。 在評估第七條第(一)和(三)款含義內的誤導性遺漏時,必須考慮進行實踐的背景要求,即使這些要求沒有包含在國家法規中,而僅在國家法規中包含。 (340) 拉脫維亞消費者保護中心關於團購公平貿易做法的指南,2013 年 7 月 1 日。
該行為準則包括承諾其成員不會使用來自不可持續管理的森林的硬木。 然而,事實證明,網站上廣告的產品含有來自此類森林的木材。 在這種情況下,該索賠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 財務審計 6(2)(b) 條含義內的附件一第 4 設立公司 點或具有誤導性。 記帳士 對於透過郵政和其他印刷廣告進行的行銷,歐盟沒有類似的部門規則。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特別是附件一的第 26 點,對它們進行了詳盡的監管。 記帳士 因此,禁止任何類型的無地址印刷廣告的國家規定超出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完全統一規定,除非消費者事先同意(選擇加入)。
以下是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處理環境索賠的特定歐盟立法之間相互作用的一些示例。 消費者保護機構(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 會計師 條和第7 條)對線上平台處以罰款,原因是該線上平台在建立使用者帳戶時未及時充分地告知用戶資料用於商業目的,更一般地說,誤導使用者。 如果商家沒有向消費者明確表示,透過註冊免費試用,他們可能會註冊訂閱,則可能會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第 1 款和第 2 記帳士 款以及第 7 條的規定。 會計師 根據具體情況,也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a)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繼續適用,特別是旨在將價格與其他貿易商收取的價格或其他參考價格(例如製造商的「建議零售價」)進行比較的促銷做法。 有關商家須特別注意清楚告知消費者,所顯示的參考價格是比較價格,而非商家先前收取的價格的折扣。
除了第7(4)(b) 條中包含的要求外,《消費者權利指令》還對商家的聯絡方式提出了額外的資訊要求,特別是第5(1) 條(店內銷售)和第6 (1) 條(場外銷售及遠端銷售)。 登記公司 (55) 如需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委員會關於消費者合約中不公平條款的理事會指令 93/13/EEC 的解釋和應用指南的通訊(COM(2019) 5325 最終版)。 在企業與消費者關係的背景下,綠色環保可以與企業對消費者影響產品環境特性的任何形式的商業行為有關。 「環保聲明」或「綠色聲明」是指(在商業傳播、行銷或廣告材料中)暗示或以其他方式造成產品或服務對環境有有益影響而不是對環境有有益影響的做法。 例如,這可能是由於它的成分、它的生產或生產方式、它的銷毀方式以及由於其使用而預期減少的能源消耗或污染。 當此類說法不真實或無法證實時,這種做法通常被稱為「綠色清洗」。 2020 年,委員會和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對網站進行了協調篩檢,證實了模糊、誇大、虛假或誤導性綠色聲明的頻率 (276)。 公司設立 在Canal Digital Danmark一案中,法院認為,如果經營者以消費者必須支付月費和半年費的方式表明訂閱價格,則這種做法必須被視為誤導性遺漏。
侵權行為的故意性質與 a) 和 會計師 f) 點中指定的條件的適用有關。 公司登記 然而,這些措施只有在與要實現的目標相稱的情況下才能被允許,而透過對歐盟內部貿易限制較少的措施無法實現該目標(100)。 由於本公告反映了撰寫本文時當前的專業立場,因此其中包含的指南可能需要稍後進行修改。 您只能向可移動物品的製造商或經銷商行使產品保固索賠。 如果產品不符合投放市場時有效的品質要求,或不具有製造商描述的特性,則該產品有缺陷。 如果可移動物體(產品)出現缺陷,您可以選擇主張第 1 點或產品保固索賠中規定的權利。
第 7 條第 4 款列出了一些被列為重要的資訊要求。 這樣做的目的是在這個關鍵時刻為消費者提供最大的法律確定性(207)。 公司設立 第 7 條第(4)款旨在確保當貿易商提出商業報價時,他們同時以可理解和明確的方式提供足夠的信息,使消費者能夠就購買做出明智的決定,除非該信息已經從上下文。 貿易商提出的有關商品差異化的理由的有效性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 特別是,當貿易商根據當地消費者偏好調整產品的國家版本時,他必須能夠證明(例如,透過經濟或市場研究)消費者偏好的存在,以及產品差異實際上與這些偏好相對應。 該服務提供者是代表能源產業公司的協會的成員,聲稱自己受到該協會行為準則的約束。
對於仿製包裝,必須考慮到消費者混淆產品的危險,從而扭曲其商業行為。 一種在一個成員國銷售的商品與在另一成員國銷售的商品相同的做法,而後一種產品的成分或特性存在顯著差異,除非有理由證明這一點合理、客觀的因素。 這包括經銷商最初作為經銷商,然後以消費者的身份出現,例如,賣方出於交易目的以專業機動車輛經銷商的身份出現,但後來以自然人的身份簽訂合約。 這同樣適用於公共當局,根據具體情況,如果公共當局開展商業活動,則可能有資格成為貿易商。 例如,交易者可以包括主要活動通常是透過購買產品以便以更高的價格出售來在線銷售產品的人員。 賣方是否為了轉售而購買產品,從而導致該活動與其商業或專業活動具有規律性、頻率和/或同時性(118)。 工商登記 統一國家罰款規則的目的是確保參與協調實施消費者保護合作的所有成員國的執法措施都是可行且一致的。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TFEU 第 102 條禁止在某些情況下一個或多個企業濫用現有的支配地位。
購買某些房地產開發案公寓的消費者註意到,大樓建成後,公寓沒有連接供水或電力系統。 相關資訊可能是關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條和第 7(4)(a) 條規定的「產品基本特徵」的重要資訊。 根據第 6 (1) 條 (e) 點,公寓與這些系統的連接需要額外的服務這一事實也很重要。 此外,這些程序不得使收回不再到期的稅款和關稅變得困難。 否則,可能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2) 條含義內的缺乏專業謹慎,以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8 條和第9 條,特別是第9(d) 條含義內的侵略行為。 除了意見領袖和品牌的義務外,用於促銷活動的網路平台還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專業謹慎義務,如前幾節所述。 這包括採取適當措施使第三方交易者能夠遵守歐盟法律規定的義務的義務,例如在平台介面上提供具體且適當的揭露方式 (364)。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僅適用於提供或提供消費者評論的線上平台和其他商家的商業行為,也適用於為其他商家的利益安排評論的任何商家。 如第 登記工商 2 節所述,貿易商的商業行為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無論此類商業行為是推銷自己的產品還是其他貿易商提供的產品。 會計師 被視為商家的平台必須始終遵守有關其自身商業行為的歐盟消費者保護法,無論這些行為是否可能與第三方提供的產品有關,而不是與平臺本身有關。
在連網訂閱行動電話報價中,電信服務供應商公佈的價格為「0 公司登記 kr」。 然而,在消費者接受優惠後,訂閱的每月分期付款增加了。 公司設立 國家法院認為,這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256) 附件一第 20 點的範圍。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c) 條,如果由於產品的性質,允許使用“底價”,即從特定的最低金額開始的價格指示,價格不能“提前合理計算”。 與「雙重品質」相關的分銷做法對於食品(包括飲料)來說是最成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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