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創辦公司的一種有吸引力的方式 第 7(4) 條詳盡列出了購買邀請函必須包含的基本資訊。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貿易商提供了所有資訊的事實並不排除購買邀請被歸類為第 設立公司 6 條第(1)款或第 7 登記公司 條第(2)款規定的欺騙行為。 成員國只能對指令附件一所列做法實施一般性禁令,而不考慮具體情況。 (287) 在此框架指令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產品的實施措施制定了最低要求,例如燈泡和家用電器。 根據第6條第(1)(b)和(d)條以及第7條第(4)(a)和(c)條,消費者必須清楚了解租賃服務的基本特徵和價格。 商家透過提供線上用戶評論來篩選負面評論的商業行為,即使相關交易決策涉及消費者而非被迫刪除或不發布負面評論的消費者的決定,也可能構成欺騙行為或省略。 商業實踐“可能與產品的促銷直接相關”,例如透過“提供在特定時期內可以以有吸引力的價格獲得該產品的資訊”(122)。 記帳士 根據現有的判例,當商業行為不再與產品的推廣有直接關係時,很難界定界線。 登記工商 然而,例如,當商人出售不包含廣告訊息的街道地圖,而消費者使用該地圖找到前往特定商店的路線時,將街道地圖的銷售歸類為商業行為是沒有意義的。 設立公司 適用補救措施的條件由成員國決定,可能包括不公平商業行為的嚴重性和性質、所遭受的損害以及其他相關情況(如適用)等因素。 成員國還必須確定補救措施的具體效果,例如,終止合約的補救措施是否導致合約訂立無效(雙方有義務恢復到合約簽訂前的狀態)或僅終止合約。 公平資料管理的一方面是資料主體接收相關信息,包括資料管理的目的,同時考慮到資料收集的具體情況。 公平合法地處理個人資料需要遵守資料保護原則,並且合法資料處理的六個理由中至少之一適用於資料處理活動(請參閱《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第 6 條第 (1) 款)。 另一種情況是資料控制者根據歐盟或成員國法律有義務處理資料(例如,了解客戶的義務)。 公司設立 《一般資料保護規範》(85) (GDPR) 公司登記 規範個人資料的保護和此類資料的自由流動。 個人資料是與已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資料主體」)相關的任何資訊。 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的人,特別是基於識別號碼或與人的身體、生理、遺傳、心理、經濟、文化或社會身份有關的一個或多個因素,可以被識別。 誤導性與比較廣告指示 (72) 規範企業對企業 (B2B) 關係。 然而,其關於比較廣告的規則仍需要根據完全協調的標準進行一般審查,以確定比較廣告在企業對消費者交易中是否也合法(73)。 如果本指令與管轄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共同體規則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鑑於存在不正當商業行為,第十一條與國家規定禁止法院在執行抵押權的執行程序中依職權或應當事人請求審查可執行文件的有效性的規定並不衝突。 記帳士 要求有實質決策權的法院採取類似中止執行程序的臨時措施來強制執行抵押權。 相反,法院並未直接裁定使用《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含義內的不公平合約條款是否構成《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含義內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設立公司 然而,可以說,使用這種對消費者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不公平合約條款,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與不公平商業行為的識別有關。 特別是,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如果它導致有關合約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虛假資訊或導致普通消費者受到欺騙,則可能是欺騙活動的跡象。 此外,與《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第 4(2) 條和第 5 會計師事務所 條的規定相反,在重要資訊的透明度方面,必須考慮使用措辭不明確和易於理解的不透明合約條款。 登記工商 此外,使用不公平合約條款可能表示交易者未達到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第5條規定的專業謹慎要求。 根據指令第4條規定的標準,它與指令第4條的內容相衝突,並且違背了該指令所追求的全面協調的目標。 合格會計師 “如果根據初審法院的推理,其唯一目的是規範競爭對手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保護消費者”,則該指令不涵蓋國家規定。 (93) 在凱克案的判決中,法院澄清了其先前的判例法,特別是 會計事務所 C-8/74。 交易者不得誇大經濟利益,向消費者隱瞞金融風險訊息,或過度依賴金融產品過去的表現。 記帳士 國家法院已下令一家航空公司向一名必須為沒有單獨機票的隨身行李支付費用的乘客退款,並要求該航空公司從其條款和條件中刪除該條款。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第28 點和第5(3) 條還規定,供兒童使用的玩具或貿易商可以合理預見可能對兒童有吸引力的玩具不得包含直接邀請兒童購買額外產品的內容。 在金融服務 (430) 和房地產領域,最常被報告的不公平做法(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是廣告階段缺乏重要資訊和誤導性產品描述 (431)。 線上優惠可能不包含有關消費信貸重要特徵的信息,或者最初顯示的信貸成本可能不包括所有費用,或者可能不以清晰、易懂和明確的方式包括這些費用,如《消費者信用法》第7條第1 款所定義。 這些做法也可能涉及違反其他消費者保護立法,特別是《消費者信貸協議指令》和《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 貿易商未能在購買邀請中提供其郵寄地址和身分詳細資訊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b) 條。 此外,《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6(1) 條和《電子商務指令》第 5(1)(c) 公司設立 條要求線上貿易商提供便於消費者與其聯繫的資訊。 上述指示的規定被視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意義內的重要訊息。 此外,《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中所包含的資訊要求可能符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規定的重要資訊。 設立公司 個人資料、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具有經濟價值,並且通常與第三方共享。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和《消費者權利指令》)要求有關第三方賣家狀態的資訊必須基於該服務提供者的聲明,然後在線市場將其轉發給消費者。 台北會計師 這種做法與電子商務指令的禁止規定一致,即當電子商務指令的相關條款適用於線上市場時,不能對線上中介機構施加一般監控義務。 在此過程中,貿易商創造了一個不存在的折扣,實際上或可能欺騙了消費者(172)。 在某些情況下,黃金的購買和轉售可能須遵守不公平交易行為指示。 工商登記 例如,在購買黃金之前向消費者提供專家估價的經銷商被視為向消費者提供服務的經銷商。 在這種情況下,不公平交易行為指示適用,因此交易者不能歪曲黃金的真實價值或所提供服務的價格(例如隱藏「管理費」)。 合格會計師 根據凱克判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或其他歐盟二級法律未涵蓋的許多商業行為可能符合銷售協議的資格。 特別是,它們可能要求零售商在銷售點向消費者提供額外信息,從而確保消費者知道相關商品實際上與其他國家/地區銷售的商品不同。 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適用於企業對企業 (B2B) 關係,因此它不規範零售商和製造商之間 B2B 合約關係背景下此類執法行動的後果。 這種解釋是合理的,因為《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與《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第 6(1) 條不同——沒有規定合約後果。 此外,法院解釋說,《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特別是其第11 條,不包含與《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第7(1) 條類似的要求,這些要求違反了不允許執行該申請的國家立法。 如果執行法院在執行法院確定合約條款的不公平性質之前執行,則根據《合約不公平條款指令》,消費者可獲得的補救措施將僅限於僅包括賠償的事後保護,缺乏臨時措施將限制消費者的補救措施。 最後,由於消費者在購買房地產時所做的決定的重要性和獨特性,交易者必須特別注意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和第 會計師事務所 7 條的資訊要求。 在《不公平契約條款指令》的脈絡下,法院強調了家庭住宅作為基本權利的重要性 (434)。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根據具體情況評估,如果貿易商未遵守該指令第 6 條和第 7 條的資訊要求,則此類商業行為可被視為不公平。 台北會計師 汽車租賃公司租賃滿箱汽車時,消費者必須提前支付燃油費的信息,第6條第(1)(b)和(d)條,第7條第(1)條和第7條基於a)點和第 . 此成本可能被認為是非可選的,因此根據指令第 6(1)(d) 條和第 7(4)(c) 條構成產品總價格的一部分,並且有關此的資訊必須在預訂流程開始之前提供延長時間。 無法考慮適用於某些通訊方式(例如電視廣告)的時間限制。 如果經營者以消費者必須支付月費和半年費的方式表明訂閱價格,如果月費特別重要,則這種做法應被視為第七條規定的誤導性遺漏。 根本就不是收費,或者只是以一種不太明顯的方式收費,如果這實際上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只有當傳銷促銷計劃要求消費者提供經濟貢獻(無論金額多少)以換取獲得主要來自其他消費者加入該計劃的獎勵的可能性時,該計劃才被視為不公平的商業行為,而不是而非產品的銷售或消費。 一般禁止使消費者參與有獎遊戲或彩票遊戲取決於購買商品或使用服務的商業行為,這違反了指令,因為此類行為未包含在指令附件一中。 第 eight 台北會計師 條和第 9 條規定了調查侵略性商業行為的標準。 首先,指令附件一第27點提到了金融服務領域的侵略性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數位環境越來越以產生、收集和控制大量有關消費者的資料為特徵,這些資料可以與演算法和人工智慧的使用相結合,將這些資料轉換為可用於商業目的的資訊。 除此之外,這些數據可以提供對社會人口特徵(例如年齡、性別或財務狀況)和個人或心理特徵(例如興趣、偏好、心理概況和情緒)的有價值的見解。 一家零售商分享了意見領袖的社交媒體帖子,這些意見領袖宣傳其產品以換取報酬,但未能正確將該帖子識別為商業傳播。 國家法院發現,該貿易商沒有採取必要措施來確保遵守消費者保護法,例如確保透明度、通知意見領袖以及建立消除侵權行為的控制機制(362)。 登記公司 《生態標籤條例》(334)建立了自願性生態標籤授予制度,其目的是推廣在整個生命週期中減少對環境影響的產品,並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對環境影響的準確資訊。 然而,購買包含產品功能和價格的廣播廣告的邀請通常不被歸類為合約前資訊。 設立公司 該法院還將計程車上的黃色「Taxi」和「Taxi Gothenburg」標誌歸類為比較性廣告,使消費者對競爭對手的區別標誌感到困惑。 這是因為另一位商人自 1922 年以來一直在哥德堡地區提供計程車服務,並以「Taxi Gothenburg」字樣和黃色 (174) 為商標。 國家法院裁定,銷售非皮革家具並聲稱部分家具是由「紡織皮革」製成的,具有誤導性。 會計事務所 法院強調,一般消費者會假設這些家具含有皮革 (164)。 特別是,法院認為,在執行抵押權的執行程序中,國家法院沒有必要能夠核實可執行的法律文書是否違反了《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因為該指令沒有強制要求這樣做法院對國民的義務。 只有那些專門保護競爭對手利益的國家措施不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如果規範這種做法的國家措施旨在保護消費者和競爭對手,則此類國家措施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如果根據移交法院的推理,其唯一目的是規範競爭對手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保護消費者 (15)”,則 UCP 指令不涵蓋國家條款 (15)。 為了消除內部市場障礙並增加消費者和企業的法律確定性,它創建了一個統一的監管框架來協調國家規則。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即使是為了確保更高水準的消費者保護,成員國也不得採取比指令中包含的限制性措施更多的限制性措施,除非指令本身允許這樣做( 4)。 委員會關於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應用於金融服務和房地產的研究 (423) 表明,該例外被成員國廣泛使用。 研究表明,這些附加規則大部分由特定部門的合約前和合約資訊義務組成(424)。 它還發現,大量禁令主要涉及直銷和促銷做法 (425) 或利用脆弱性 (426) 或防止利益衝突 (427) 的做法。 這些要求特別遵循《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b) 和 (d) 條以及第 7(4)(a) 公司設立 和 (c) 條。 根據具體情況,違反這些原則的做法也可能被視為違反專業護理的要求,參見。 台北會計事務所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2(a)條,執法機構應有權「命令交易者提供有關商業行為的指控正確性的證據」。 在第三種情況下,消費者被要求透過招募新銷售人員的機制購買產品,並被要求初步同意或訂閱個人購物計畫(243)。 一方面,它關注實際分銷的銷售人員數量與招募的消費者總數的比較,另一方面,它關注銷售人員和外部銷售方的收入/收購的重要性的變化。 調查顯示,這些機制導致消費者無法支付費用來換取賺取收入的機會,收入主要來自進入系統的其他消費者,而不是銷售/消費產品。 編製附件一清單的目的是讓執法者、貿易商、行銷專業人士和消費者認識到某些做法,並對其提供更直接的執法回應。 如果能夠證明經營者使用了列入黑名單的貿易行為,國家執法機構無需進行專門調查(即不需要審查該行為對普通消費者經濟行為的影響)採取行動並制裁這種做法。 會計師 從評估的角度來看,服務的使用是否需要消費者有意識的行為或消費者是否可以停用服務並不相關,因為在沒有足夠資訊的情況下,無法確定消費者是否自由選擇這些服務(230)。 國家法院認為,要將商業行為歸類為侵略性和不公平行為,僅僅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是不夠的,還必須使用特定的方法來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公司登記 這意味著,攻擊性做法以貿易商的主動行為(「騷擾、脅迫-包括身體暴力-或不當影響」)限制消費者的選擇自由為前提(225)。 當貿易商向不同成員國的消費者展示成分或性能存在顯著差異的產品變體時,他們必須將自己置於普通消費者的位置,並檢查普通消費者是否有可能將這些不同的變體視為相同。 在這方面,貿易商可以從現有的​​良好分銷實踐中獲得靈感,即公司展示不同版本的食品(在每個國家市場同時提供),使消費者清楚地看到差異,同時保持識別產品的共同元素。 根據行為經濟學的觀察,不僅所提供的資訊內容,資訊傳達的方式都會對消費者的反應產生重大影響。 財務顧問